周末读完了冯骥才先生的《三寸金莲》,字数不少,感觉跟前几天读的古龙的《天涯明月刀》差不多字。冯先生善写天津卫的“奇人奇事”,巧的是古龙的作品也有不少的“奇人奇事”,两个善写江湖的大作家作品一口气连读下来,虽然故事年代有差距,倒也没有什么违和感。但是《三寸金莲》看完还是让我觉得又恶心又过瘾又唏嘘。
冯先生是走“清末冥国市井能人”的路线,很多书里都有一些“怪邪荒诞”、“封建迷信”、“特异功能”的东西,比如《阴阳八卦》里的透视眼,硬气功等等。所以他的书要改编成电影电视剧还是个挺难的事儿…
我奶奶的母亲,也就是我的曾祖母,她老人家就是小脚女人。其实在清末慈禧太后就已经颁布法令不准女人缠足了,因为我老家那时候在秦岭山村,消息不通,我奶1936年生人,那时候大清都亡了20多年了,村子里依旧有女孩子在6~10岁在缠足,我奶的两个姐姐都缠了足,而她就躲过了一劫。我奶现在还说“当时是共产党到了村子,勒令不准缠足,谁缠足抓谁,而且那时候也让女娃读书,我才能读书写字”。我算了一下,1936年西安事变,那几年在陕西是有共产党的部队的,但是1943年就到了秦岭的村子宣传“放足”这个事儿细节我还要查一下。
中国自古以来,想要在不积累资本的前提下实现阶级的跨越,对于男人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中科举”,拼一个功名。而女人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嫁入豪门。那么脚缠的好,也是能在面容相对普通的前提下可以逆转劣势的条件。而这两条路对于当时的贫困下层都是“正道”,是被有发言权的儒家士大夫阶级所认可的,自然也引得千军万马走独木桥。
不过这本书如果只是认为是一个民间“缠脚,放脚,斗脚”对抗世间礼法习俗的故事,我觉得还是太肤浅了点。当然在中国这个“道德感”特别重的国家,礼法是具有巨大的社会力量的,而且这种社会习俗是可以通过在国家军事能力和国家文化能力进行宣传扩散的,记得书中也有一句话:“要是中国比那洋人强,洋女人也得缠脚”(不过这一点在日本并不好使,日本与中国文化交流密切,但是日本女人无论贵贱都不缠脚)。
其实书里的缠足是一个隐喻,映射了“统治阶级或者话语权阶级的某种运动”。主人公戈香莲其实也就是这个运动里的“模范标杆”,在运动中自然脱颖而出。而她的财富、权力、威望也是建立在“运动大背景下”,自然也不能主动离开和否定这个运动,而成了坚定的“保守派”。但是一旦时代变迁,领导层主动或者被动发生了变化,那么时代的主旋律也会发生变化,曾经运动的“模范标杆”也会被人抛之脑后甚至成了“落后乃至反动”的代表。“缠足是丑八怪是陋习”,这让主人公戈香莲平生的信仰崩塌。但是这一切的一切又是历史前进和人类发展的必然之路,无法逆转。
戈香莲虽然抵制放脚,但是绝不是一个反面角色,她吃到了“缠足”那个时代的红利,恰巧也处于整个中国命运转折的关键点。在意识需要大转弯的时候,难免就有些不适应,但也是为了生存,哪怕被批臭批垮。时代的一粒沙降落到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有的人可以在山峰看景,有的人则被山无情砸死。作为市井小民,选择的确很重要,选择对了,剩下就是努力了。
书里的大老板佟掌柜做的是“以次充好”的古董生意,后来也疏于店铺事务醉心家中。他后来在心腹手下活受出逃后发现自己一屋子的东西到头来都成了假货。还有“帮谁谁赢”的潘妈,等等等等的隐喻就更明显了,不提了。